必去阁
会员书架
首页 >武侠仙侠 >鸣凤天下 > 第五十四章复仇

第五十四章复仇(第3 / 4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小说:

这种对佃客的人身束缚,当是夔州路普遍存在的现实。

北宋时期,地主打死佃客,还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到哲宗元佑时,才明确规定:地主打死佃客,减罪一等发配到邻州。高宗绍兴元年,南宋官府规定再减罪一等,改为发配本州。

这些都是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目的,而通过政府所设置的律法,佃户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的可能性。

想着这一切,周培岭更感绝望,喝道:“那难道就不能改变这一切吗?”

“这个,只怕很难。”张九韶无奈道。

确实,在宋朝乡村之内,没有地的佃农,一般须编入“乡村客户”的户籍。

这些佃户通过租种地主的田地,而向地主缴纳实物地租。有些地主还出租耕牛和农具,甚至掠取高达八成的地租。若是一些贪得无厌的地主,更是会采取各种手段,例如用大斗、大斛巧取豪夺,变相加租。

高利贷也是地主掠夺农民的一种重要手段。

复当时象买卖奴隶那样,地主可以将佃客“计其口数立契,或典或卖”。

有的地主,变换手法,将荒远的小块土地连同佃客,立两张契约,在公开的假契上说这些佃客是“随田佃客”,在私下的真契上就直接说是“佃户典卖”。

这些条例的背后,站着的是一个个大地主,他们为了自己的田地能够有足够的劳动力去种植农田,自然不可能废除这些条例,威胁到自己的统治。

“若是这样,那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眉心之间露出一丝狠然,周培岭似是下定了决心。

张九韶为之一惊,连忙劝道:“你打算做什么?”见到对方眼中带煞,更是惊惧,试探性的问了一下:“难道说你打算报仇吗?”

周培岭漠然以对,算是承认下来。

有些地主有权把佃客跟土地、耕牛、农具、船屋等生产资料一起当做礼物来送人。

地主可以利用“契券”,剥夺佃客自由移动的权利。

如果佃客随意起移,官府认为“无故逃窜”,地主依据契券便可以“经所属自陈收捕,所在州县不得容隐”。

孝宗时,凡是外乡迁来的佃客,如果私自搬走回乡,地主可向所属州县诉理,官府追捕,判罪以后,仍发落交还。

地主可以强迫役使佃客家属,强迫典卖田地和欠债的人作佃客,以至干预佃客妻女的婚嫁。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