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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一十九章 指挥棒(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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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指挥棒给发现以后,刚刚还热闹非凡的场合,一下子变得安静了下来。

小约翰斯特劳斯有一个绰号,叫做“音乐拿破仑”,他的葬礼举行之时,维也纳城几百口大钟悲伤轰鸣,十万多维也纳群众自发走上街头,为他送葬,其地位可见一般。

换一个说法可能更容易帮助理解,小约翰斯特劳斯就好比西方音乐届的李白,李白在中国被称为诗仙,那小约翰斯特劳斯就是“曲圣”,他的指挥棒,就相当于李白当年写诗的笔重现于世,也无怪大家一时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乔治想要拍卖的话,我可以做你的代委托人。”利亚终于清了一下嗓子:“我是纽州收藏家协会的理事,可以给你优先安排上大拍。”

“代委托人和担保人,大拍需要两个推荐人,我可以算一个。”红帽子邦尼也突然开口。

这就让周至想起了后世网上教老外学中文的段子:老外你要记住,一五一十是对的,二五一十还是对的,二五八万,依然是对的;还有坐电梯其实是站电梯,生鱼片其实是死鱼片,等红灯其实是等绿灯……

不过还没等周至想太多,一边的利亚已经惊呼了出来:“JohannBaptistStrau!”

“啥?!”周至知道这是个人名,但是却不知道是谁。

“JohannStrasJr.”利亚这个名字本身是犹太名儿,所以老利亚会说德语不奇怪。

翻译成英文后,周至总算是知道是谁了:“嗨,原来是小约翰斯特劳斯啊……等下!小约翰斯特劳斯?!”

“会不会太草率了?”周至笑道:“仅凭指挥棒上的烫金小字就确定是小约翰斯特劳斯的,会不会不太严谨?那要是找一件那个时候的旧衬衫写上《蓝色多瑙河》的谱子,是不是也可以冒充?”

除了利亚等少数几人脸上露出了会意的笑容,在场的大多数人不明白这个典故。

关于《蓝色多瑙河》的创作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有一天小约翰施特劳斯回家时换下一件脏衬衣。他的妻子发现这件衬衣的衣袖上写满了五线谱。她知道这是丈夫灵感突现时记录下来的,便将这件衬衣放在一边。

等到几分钟以后回来,妻子想把它交给丈夫,却发现这件衬衣不翼而飞。

原来,就在她离开的瞬间,洗衣妇已经把它连同其他脏衣服一起拿走了。她不知道洗衣妇的居所,就坐着车子到处寻找,奔波了半天,也没有下落。

约翰·施特劳斯是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钢琴家。他的父亲老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自学成才的音乐家,他在维也纳建立了一个音乐王朝,创作了华尔兹、伽洛普斯、波尔卡和四重奏,出版了250多部作品。

小约翰就更夸张,他的作品编号高达了达到9号,其中150首是华尔兹,诸如《蓝色多瑙河》等作品帮助施特劳斯确立了“华尔兹王”的地位,并使他在音乐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超越了父亲的生产力和声望。

约翰·施特劳斯与父亲同名,两人都以创作圆舞曲而闻名于世。为区别起见,人们在它们的名字前面分别加上“老”、“小”二字。

除了作曲,他的指挥造诣也非常高超,出道伊始,在维也纳发生革命的时日里,他是国民军乐队的队长,指挥了《马赛曲》和他自己创作的革命进行曲和革命圆舞曲。之后又担任宫廷舞会音乐指挥和奥匈帝国皇室和王室的宫廷舞会乐队队长之职。基本上站到了指挥一职的最巅峰。

小约翰斯特劳斯是1899年在维也纳去世的,不知道为何,几十年后,他的指挥棒成了LeopoldStokowski的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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