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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琐事(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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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余诚惶诚恐的和年青的大东家见了一面后,就被按排到人们口中所说的师傅楼里住,第一次见到现在这处两层的小楼,还有独门的小院,老余心里别提多激动了,上面八、九间宽敞明亮的房子,不是老余在上生活经验的鸽子窝可能相比的。

虽说老余打从十三岁就进了上海兵工厂就是当年的江南制造局,十年的学徒、五年的小工、最后虽说终于成了制造局里的几个大师傅之一。

可是打拼了半辈子,五十好几的人了一大家子。还住在一处鸽子窝里。直到在这个师傅楼里住了将近一个月,老余才慢慢相信,这处比在兵工厂时那些个工头们的房子都不知道好多少的洋楼就是自己在这的新家。

一个月四十六块大洋,一座自己的小楼,每天只干四个时辰的式,虽说还要再花两个时辰来专门带规定的几个学徒工,可是也比过去在兵工厂时轻松许多,更何况眼下这条件远比过去在兵工厂可比。

刚住下一个月,老余就迫不急待的写了封信,着家里的老婆和在兵工厂里干着的两个儿子过来,顺便又写了几封信给厂里的一些老伙计,着他们过来和自己一起享福。岁数大点有什么?岁数大经验足,正好拿来带学徒。这是那个年青的东家说的。

虽说穆白和吴满屯早在当初扩厂队扩建时就被分开,分别到两个不同的连队当排长,可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仍然像当初一样的亲近,穆白在心里头早就把吴满屯的家里人当成了自己的家人,这说话时总是透着这股子意思。

“小白,等俺娘来了,俺就让俺娘收你当干儿子,到时在家里给咱们兄弟留一间房子,在里头搁上一张军床,就跟当初咱们刚到护厂队里一样,你睡在下头,我睡在上头,省得你打滚摔下来。”

虽说吴满屯心里头早就把穆白当成了自己兄弟,可是等娘来了怎么着也得让娘收这个干儿子才行,这个礼可不能废了。

吴满屯不知道自己把家人接过来是对是错,但是公司里第二批分到房子的几百号人,都在一得到自己分到了房子的消息后,都像第一批人那样写信给家里让家人搬过来住。

吴满屯也是随大流这么做的,但是想到几个月前的那场战斗,吴满屯现在还有些后怕,虽说知道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可是心下总是还有些担心。

但是一想到,老娘和弟弟妹妹们能住进带电灯的楼房里头,吴满屯还是觉得高兴,当年自己来这口外全身除了两身破衣裳,别的有啥,现在在这口外都能挣到一份家业了,想来老爹九泉有知的也会安心了。

老余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着神享受着初春难得的好阳光,学徒工牙仔见师傅连忙把毛毯对折铺在师傅的腰腿一下,并没睡着的老余对徒弟牙仔的这般表现甚觉满意。

牙仔是老余几个徒弟中最喜欢的地一个徒弟,原因很简单,一是牙仔的手是最巧的、脑子还聪明,最重要的是知道讨好师傅。

对现在的生活,老余觉得再满意不过了。老余原来在上海做了半辈子工,可是从来没有像眼下这样做的这么舒心,最初一开始老余是冲着一个月四十六块大洋的高额报酬,这个价比自己在上海兵工厂里拿的钱多了足足十六块。

就是这十六块大洋让老余一个人从上海北上几千里来到口外的这家工厂里做工,到了口外见着大厂房,老余都不大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厂房比上海兵工厂还大、还宽敞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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