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患失(第3 / 4页)
李斐总能在这种关键时候,恰到好处宽慰简华,而且不是空话,全部有理有据。
“他应该不止是个疯子,还很有手段。疯博士来找简华时,即使因为局势再笃定自己能够得到信任,或者简华不得不接纳他,他也不可能没有防备。”
所以书里的简华没有立刻动手。
他让疯博士麻痹大意,又表现得对权势漠不关心,更有一种不在乎生死的疯狂,这些都很合疯博士的脾气。为了能够肆意嚣张地继续蹦跶,疯博士也会认真支持吞噬者,因为和平对疯博士这样的人来说,实在太无聊了。
简华忽然翻脸,恐怕疯博士死都没想明白为什么。
简华侧头看了眼张少校,发现后者完全是一副一言难尽的神情,他就明悟了,这事不是秘密,就算李斐不说,张耀今也是知道的。
算了,都是打脸,还是交给熟人比较好。
“我对他很好,然后呢?”
“然后在决战时,当着波塞顿与胡拉坎,你忽然把人杀了。”张少校出声,没他的事他也得解释一下,防止吞噬者跟炎魔感情生隙,这都叫什么事!
“……”
“他知道了‘原著’,过来讨个说法?”简华抖了下手里的信件,这些肉麻的句子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满心爱慕的年轻人被无情的贵族小姐伤透了心,仍然徘徊在小姐的阳台下不肯离开。
为什么说是小姐,因为疯博士好像不太清楚中文里“他”跟“她”的区别,用错了好几处。
“……夺走我心跳的先生,你的模样我挂念了很久,只有你能重新赋予它跳动的生命。”李斐随口把信的最后一段重复了遍。
张少校眼神复杂:果然是在意的吧,居然看了一次都会背了。
无意间秀了下记台词功底的李斐,没注意到张耀今的表情。
简华开始疑心自己有病了。
试想两方人马正要决战,四位s级异能者对上的时候,简华二话不说先把自己人杀了,这算什么?吓住敌人吗?
效果确实震撼,然而意义何在?
难道是为了讽刺疯博士,让他感受下有人比他疯得更加厉害吗?
“因为很难杀死那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