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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武侠仙侠 >与美女蛇一起修行 > 兵器正解(下)

兵器正解(下)(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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钯头本为农具之一,并非兵器,乃神农之遗制;其来历亦甚悠久,与弓弩矛盾,无分前后,盖即今日农家用为翻盼米麦之具也。本用木质,其更为铁质而为兵器,则不知始于何时,因年代过远,实无从考究。虞喜志林载,贺齐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钯爪叉棍,咸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钯之明证,而亦见钯之在武艺中,为不可缺者也。

至西游记载猪八戒用钉钯事,虽属小说寓言,不足为据,然钯头盛行于当时武艺中,概可想见。良以钯有齿,可以筑击,齿上有盘接柄,形略如镋,可以冲击,反手则如用斧脑,击捶等法,无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击,实较他器为便,其盛行于铁器时代也,亦固其宜;惜乎铁器进为火器,人都视武艺为不足重轻,其法随至失传,今无论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无一人,亦可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

编辑本段十八般兵器——锦绳套索

套索,不知始于何时,亦并非兵器,临阵时用者绝鲜,盖一寻常之绵绳,两端结作锤形,长约一丈二尺,搆造至为简单,用法亦止九势,为一种暗器,似飞镖袖箭之一类也;若用为架格攻击,则非所宜。

此物法虽简单,用之者非功力充足不可;古人云:断钢易、而断水难,用硬器只须力足以举其器,即可指挥如意;用軮器者须贯其力,使軮者亦变如钢条,然后始可以临敌,故軮鞭流星锤等之不易习也。习軮器者,须能将两臂之力,运入其械,此则非精于軮功者不能也。绵绳套索为器中之尤軮者,较诸軮鞭流星锤为更难。

挝兼有抓勾之作用,与宋之抓枪、抓子棒相似,但挝要抛,而抓则不离双手;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力,被抓住即难逃脱,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阵记》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说明“挝”与”抓”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

清代有一种飞爪,脱胎于棉绳套索,《中国兵器史稿》说:“此器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盖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于总索也。飞爪著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估计,飞爪可能是承袭《武备志》之双飞挝而制,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而改为单爪。

十八般兵器——棍(殳)

殳(棍)之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御敌;山间树木丛杂,随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全木质,且搆造亦异常简单,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杆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实,或取其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杆等,后已嫌其太軮矣。

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任意扑击耳,后人实创之,惟嫌其太长,使展不甚便利,故改为八尺,易名为棍,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名之曰齐眉棍,始有棍之传世。按棍之有法,实始于魏;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传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昙宗,宗之明性,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祖,秘而不传,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盖因其更名巳久;而长短又绝不相同,即虽知有殳,而疑为与棍非一物,其实棍之制,则由于殳,殳之法创于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于矜奇眩异,而必谓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也。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以前,初不见用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如后说,则叉创于猎户;孰是孰非,亦未能断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考,姑置不论。

至飞叉之法,宋代以前,迄无所闻,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纯为花县人,力猛侞虎,善使飞叉,能于二十步外取人,发无不中;时行伍中从而习者,颇不乏人。据此说,则叉始于南宋,以

法之创始而推诸叉,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亦无不可;惟其法初甚简单,不过抡、盘、飞、掷、打击、抢接诸法而巳;其后代有增减,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即今日所传之飞叉法,虽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杂乱而复叠行之耳。惟习此者,以南人为多,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岂发源之处,视为不足贵乎?抑以南渡之后,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

十八般兵器——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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