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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事了拂衣去(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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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嘛!没点傲气还能叫年轻人?走走走,咱们进去瞧瞧,鳄鱼沼泽,威名赫赫啊。”

“哼哼,应该是臭名远扬才对。”劳伦斯对这些黑帮可没好感。

“嘿!志,等下坐我们的车回去。”

“好的汤尼,对了,这两人以后是我的人了,就是我跟你说的,弃暗投明的前鳄鱼帮成员。”

“哦,他们是…”

“这里是城防军,马上举起手来,不然我们开枪了!”潘志定眼瞧去,枪支特别粗大,这可不太妙,军用型号的枪械,威力大得多,胖爷虽然皮糙肉厚的,但也犯不着自找苦吃啊,一个不小心被打中脆弱部位的话,会泪奔的。

傻站片刻后,潘志忽然想起了什么。

妈蛋的,估计是那汤尼所说的,城防军第二统领劳伦斯的人?潘志很不爽,也没有老老实实的举起手来,想着如果对方敢开枪,自己就快速闪躲,然后果断打他们一个生活不能自理。

“住手!住手!自己人!”汤尼的声音及时响起。

切!闹不起来了。潘志暗自撇嘴,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心里倒是有点不自在,自己这身缺乏制约的力量,似乎把内心改变得颇为凶悍,面对军方都跃跃欲试,但为毛一想到回家面对管家婆,还是觉得害怕啊?

“杰克和鲁克。”

“明眼人杰克,锤头鲨鲁克?”汤尼顿时停下脚步,惊讶无比的看向两人。

“贱名不足挂齿。”杰克利索的回应道:“都是老大门下走狗,哪有什么绰号好显摆的。”扯了扯鲁克,阻止他说话,跟着潘志继续往外走。鳄鱼帮覆灭了,曾经的名号可吓不住仇敌,低调才是王道,最值得高兴的是,老大亲口说了,咱们是他的人了。

都是因为潘朵拉太凶残了!一定是这样的没错!

潘志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走,许是刚才他在枪口之下的桀骜刺激了城防军,几个身着军装的男子抬头挺胸的堵着路。

潘志没有注意到这些,心里只是念叨着回家后怎么办的问题,15点的力量20点的体质,可怕的身躯行动起来如同象行而不可挡,几名城防军像是稻草一般被潘志挤得东倒西歪,而这不过是无意识下的举动。

汤尼身边站着一名年约四十许的中年白人大汉,身高足有6尺,唇上刻意蓄着短须,以显得更为稳重威严,笔直的军装上点缀着几枚勋章,彰显着主人曾经获得的荣耀。

看到眼前这一幕,劳伦斯笑了笑:“你这师弟,脾气不太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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