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阁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军事 >汉末:家祖乡啬夫 > 第72章 受刑

第72章 受刑(第2 / 4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小说:

至于普通人,那就很抱歉了,他们根本出不起高额的赎刑费用。

久而久之,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也就成了潜规则,受刑之人最多只用缴纳赎刑的钱财即可。

阳球听着王萌的大声呼喊,当即目泛冷光,对着按住王萌的两个狱卒喝道:“掌嘴!”

“啪!”

“啪!”

狱卒自不敢怠慢,蛮横的将王甫绑到了一个类似于凳子的东西上面。

王萌见状瞳孔微缩,大声喊道:“家父乃两千石中常侍,怎能受鞭笞之刑,阳球你这贼子休要折辱家父!”

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哪怕到了汉代,这仍旧属于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特别是这种两千石大员,就算要被治罪杀头,至少也会给其一个体面。

更何况,汉代讲究以仁义治国,并不提倡滥用刑具。

汉文帝时就废除了割除人体零件的肉刑,改用笞刑进行惩戒。到了汉景帝时期,天子又觉得笞刑太重,往往人被打死了笞刑尚未执行完毕,所以不断减少笞刑的次数,比如当斩左趾的罪行,从最开始的笞五百直接减到了后来的笞一百。

汉景帝考虑到荆条打起来更疼,而且会将人打得皮开肉绽,又规定笞刑只能使用竹条惩罚犯人,这样刑具受力面积较大,危害性也相对小些。

到了后来,哪怕是这些罪行也能通过上缴钱财进行赎罪。

西汉时期规定使用黄金以为赎刑,到了东汉却改成绢帛用以赎刑,这对于世家官吏以及有钱人而言,绝对是个天大的福音。

他们并不缺钱,所以就算触犯了法律要遭受惩治,也能通过赎刑的方式躲避刑法。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