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受刑(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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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普通人,那就很抱歉了,他们根本出不起高额的赎刑费用。
久而久之,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也就成了潜规则,受刑之人最多只用缴纳赎刑的钱财即可。
阳球听着王萌的大声呼喊,当即目泛冷光,对着按住王萌的两个狱卒喝道:“掌嘴!”
“啪!”
“啪!”
狱卒自不敢怠慢,蛮横的将王甫绑到了一个类似于凳子的东西上面。
王萌见状瞳孔微缩,大声喊道:“家父乃两千石中常侍,怎能受鞭笞之刑,阳球你这贼子休要折辱家父!”
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哪怕到了汉代,这仍旧属于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特别是这种两千石大员,就算要被治罪杀头,至少也会给其一个体面。
更何况,汉代讲究以仁义治国,并不提倡滥用刑具。
汉文帝时就废除了割除人体零件的肉刑,改用笞刑进行惩戒。到了汉景帝时期,天子又觉得笞刑太重,往往人被打死了笞刑尚未执行完毕,所以不断减少笞刑的次数,比如当斩左趾的罪行,从最开始的笞五百直接减到了后来的笞一百。
汉景帝考虑到荆条打起来更疼,而且会将人打得皮开肉绽,又规定笞刑只能使用竹条惩罚犯人,这样刑具受力面积较大,危害性也相对小些。
到了后来,哪怕是这些罪行也能通过上缴钱财进行赎罪。
西汉时期规定使用黄金以为赎刑,到了东汉却改成绢帛用以赎刑,这对于世家官吏以及有钱人而言,绝对是个天大的福音。
他们并不缺钱,所以就算触犯了法律要遭受惩治,也能通过赎刑的方式躲避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