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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大赦天下(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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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这个众人倒是明白一些,就是讨论法律的部门,之前刑部也有这个职责,商议过后,便在朝会上禀报圣上,然后通过的话,就可以直接实施。

甚至许多人以为,这个立法院其实就是将刑部的那个部门给单独了出来,其实他的职责还是跟以前一样的。

相比较于众人比较容易接受的立法院,这个最高法院又是个什么东西?

在古代,衙门代表着一切,无论你需要办什么事情,只要找到衙门就行了,到了那里之后,大到举报杀人放火,小到打架斗殴,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可以在那里被解决。

但是这种政体,官府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一个县令,便能够集大权于一身,固然,这样会让官员能够方便施政,但这里面也有这不少的弊端。

登基诏书很长,宣读了整整十分钟左右这才念完,而宣读诏书的那位,始终保持着声音一致,语气平稳,极为流畅的特点。

宣读圣旨的这位,是前清礼部的一位官员,主要职责是培训太监各种礼仪,包括宣读各种圣旨的方式等等。

按照中华帝国的新规,大臣将按照长袍的颜色进行区分等级,分别为深红,浅红,深蓝,浅蓝,深黄,浅黄,灰色,灰白,深青,浅青,黑色,浅黑,紫色,浅紫,橙色,浅橙,白色,米黄为官服。

重色为正,浅色为从。

对于朝服的制定,王思锐本人是比较不认同的,他觉得穿什么衣服都一样,没必要划分的这么清楚。

最高法院,是全国众多法院的直接上司,是一个游离于官府之外的体系,他不受政府的领导,只对皇帝负责。

但下面的人却并不这么以为,显然是受到了前朝思想的影响。最终,王思锐不得不妥协,但是这一规定也做出了更改,所有官员只有在上朝的时候穿官服,平日工作可穿便服。

准确的说,现在宣读的这份诏书并不能够被称之为登基诏书,而是开国诏书。

诏书里详细的讲解了国体,中央行政部门等,并且宣布了新的首都,中京,然后就是奉天承运云云的,反正就是怎么好听怎么说。

其实这也是这些大臣们第一次了解到这些全新的部门,跟前清时期的许多衙门有着天差地别,但若是仔细一想,又有很多相同之处,只不过是换了个名字,然后部门的职权稍微变化了一些。

而最让人摸不透的,则是两院,立法院以及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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