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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四章:不接地气?(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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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已经提前准备了一片区域,可以低价租给他们用来过度,如果想买地建新房子的,也同样可以,反正就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拆迁工作很顺利,说好的三天干沉,结果两天多一点就已经全部干沉,到了第三天,所涉及的百姓已经全部将钱提到了自己的账上。

有些人选择取一些出来,也有些人直接存了定期,还有放在账上不管不问,等着日后再做打算的。

但不管他们又怎样的选择,这次的拆迁,却是给人看到了另一种不同的感觉。

类似于后世强拆之类的事情没有发生,也不可能会发生,因为给的钱早已超出他们的想象,也没人敢去当钉子户,没那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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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的速度之快,的确让人难以想象。

第二天上午,田翁便再次造访李家,送上了一份官府开具的条子,并且在条子上写清楚了每人应得多少。

然后,李彪弟兄四个,带着李父直奔洛州钱庄而去。

因为赶了个大早,加上钱庄特意开了个窗口来处理这件事情,所以不用排队。

在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你敢当皇上的钉子户,那不是找死吗?

况且皇上也没虐待你,还给了这么丰厚的赔偿,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是所涉及到拆迁的,以及那些羡慕的人所能想到的。

然后就是,签下剩下一半的协议,然后按照正常开户的手续,开设了一个新的账户,不过这个账户却是在李彪名下,有老爷子的授权加上在场,所以也无关紧要。

六十九贯六百钱,弟兄三人每人六贯九百一十钱,余下四十八贯八百七十钱是李彪的。

当然,搬家费四贯五百钱,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两贯钱,这些都是李彪的,并不在平分的范畴之内,所以李彪的名下,还剩下五十五贯三百七十钱。

拿到了存着,也就意味着钱已经到手了,钱庄这么大,也不至于骗他们。

但前提是,一个月之内,他们必须要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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