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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艳刀(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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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什么文章?”

“钱谷啊,眼下死了人,他便又猖狂起来,不可一世的模样。仿佛是要拿死人做个消遣,把‘抗税’这事情做成‘谋反’,咱们发了文章,南运河这边,谁还怕他?”

朝廷因言获罪有归有,但跟言论本身无关,纯粹是干人的时候觉得好用,就随便找个由头。

“把钱谷的小算盘抖落出来,倒也不是不好,只是这光景,谁敢说钱谷下台之后,上来的就是好鸟?”

李奉诫说罢,又道,“再一个,想要弄死钱谷的,又一定是‘为民请命’的好人?咱们就赚上一笔,此事莫要去掺合,总归要解决这件事情的。洛阳不动弹,辽东也要动弹。”

“雅俗之争”为什么闹的那般厉害,最后武汉这边还是借了曹老爷子的光,堪堪怼过去,大部分时候还不是武汉这边发力,而是江淮江南两地,那些个有钱没权的人家,或是有点小权的人家,好不容出个“识字”的,偏偏因为不会做文章不会写诗,于是一砖撂倒,实在是太过可惜,也让人不服气。

心有不平事,自然就奋力而起。

“金猴奋起千钧棒”么,千古不变的道理。

指着寒门造世家的反,那是不可能的,但让寒门带着庶民一起闹一闹,也就差不多了。

即便是“雅俗之争”过后,能写点通俗易懂文章的年轻人,也不多见,大部分情况还是要跟着学。于是李奉诫本身就有自己的需要,那么但凡想要过来跟李奉诫学东西的,也就只能“择优录取”,倒也不是李奉诫有意如此。

“先生说赚上一笔,是什么意思?”

“我拟了个章目,你们给参谋参谋。”说着,李奉诫掏出一张纸来,只见上头有两行小字,众人盯紧一看,就听有人念了出来。

“采桑娘以身抵债,钱老板夜宿蚕房?”

“总编,要不咱们发个文章?”

因为名气大了的缘故,李奉诫重置了《扬子晚报》,从江都离开,跟魏徵老儿说了声拜拜,就奔去扬子县跟老李作伴。

一是江都做事还是麻烦,偶尔也要看看江淮总督的脸色;二是老李现在地盘也大了,给李奉诫弄个大裤衩一般的大楼做《扬子晚报》总部都不成问题;三是有些电视台不让播的东西,在扬子县地头,就可以尽兴地播放……

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三俗”小黄文,李奉诫也专门开了个小报出来,销量基本能补贴《扬子晚报》的小亏损。

目前报社最大的收益,除了社会捐献之外,就是卖连载小黄文的小报最来钱,回报率超级高,还多了一票说书的女先生,在扬子县行市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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