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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五 宅男!(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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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这些灯吧,置于街上虽是能为行人照亮,可一晚上要白白耗费多少灯油啊。行人走在道上,月朗星稀之时自可看见路面,若是怕黑自己带个灯笼也就是了么,何必如此靡费。”

说到顺处,见王璞和周晟也走过来听他议论,史可法便朝好友道:

“介山,吾有一言,不得不发——此处确实富裕,已是不下于京师,江南。可奢靡之风却更要超出一倍不止。以吾今日所见,这琼州府中衣食住行,竟是无一不精。如此稍有积蓄便耽于享乐,纵有成就,怕也是有限得很。”

见王璞面有不解之色,史可法咬咬牙,又指了指他停在楼下的马车:

不过王璞现在也不是在乎那点小钱的人了,史可法见他饭后丢给侍者的小账就直接是一个银元,这让他颇为感慨——听说王介山当初读书时可是不折不扣的穷人,每天煮一锅粥都要分成三顿吃。

即使在考上了举人,进士之后,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得到实缺,本人又不肯去钻营,就也还是两袖清风。幸亏大明朝有这么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某人只要中举之后就会有人主动带着田地房产过来投献,要求充作他的仆役,目的是为了借助这位举人老爷的身份规避明帝国那足以令人倾家荡产的赋税与徭役。

对于这种投献过来的人,新鲜出炉的举人老爷并不能真正将其视之为奴才——搞不好人家的财势还要大些。不过可以接受那些财产上的馈赠,以此解决经济上困难,也算是互利互惠了。当然如果这位举人老爷尚未成婚,那么有钱人家往往就会以其它方式拉关系——例如招女婿……

王璞当初也是受惠于此,从投献人那里取得一些资财养活家人,但他本人带个小书童在外头奔波候缺还是很艰苦的,那时候自己条件比较好,还经常接济于他。没想到今天却也能出手如此大方了。

只是联想起先前王石头所说,这琼州府初次为短毛所破时王介山的举动……才短短两三年工夫,就能让一个甘心为大明死节的忠臣主动把家人统统接到这里接受短毛的统治;让一个清廉如水,从不妄取一文的名士也能够在这种高档酒楼请客吃饭,并随手扔出半两银子作为小账……这琼州府的风气还真是容易影响人啊。

只是在史可法心中,却始终有一种很不对劲的感觉,白天看到那条水泥路,听小石头得意介绍自家马车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有点感觉。等到一行人饭后闲聊时,高坐于楼台之上,看着全城那如同满天繁星般的点点灯光,连街道上都用油灯高高挂起照亮,这种感觉就愈发的明显。

思虑良久,终于找到这种不和谐感来自何处,史可法禁不住摇摇头:

“可惜啊,真是可惜!”

“哦?宪之先生为何可惜?”

旁边张陵恰好听到,拿着茶杯走过来,却见史可法以手点着下面的路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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